化工设备生产厂家,化工装备制造厂家,化工非标设备厂家如原油储罐,由于进厂的原油含水量较大,温度较低,需要在罐中加热升温、沉降、切水、计量、分析。正常操作时是一个罐进油,一个罐升温、沉降、切水、计量、分析,一个罐向装置连续供油,三个罐同时操作,是能满足生产要求的。但因原油量较大,所选储罐的规格和建罐条件有时受到限制,原油升温、沉降、切水等操作所需时间变化较大,加之储罐需要定期清洗等原因,所以规定一套常减压蒸馏装置加工一种原油时,宜设3个~4个。
当一套常减压蒸馏装置加工两种原油时,如原油性质(硫含量、馏分轻重、金属含量等)相似,储罐可以互用,这样调度灵活、储罐个数可以少些。如原油性质相差较大,储罐个数就应多些。化工设备生产厂家,化工装备制造厂家,化工非标设备厂家所以一套常减压蒸馏装置加工两种原油时,宜再增加2个~3个储罐。
4.3.4 成品油储罐个数的确定所考虑的因素与本规范的4.3.1条相同。
例如汽油罐,组分油由装置连续送入组分罐,满罐后需马上切换到另一个罐继续收油,否则就会影响装置正常操作,所以1个罐是不够的。组分油罐满罐后进行计量、分析、质量合格后送入调合罐(调合罐即成品罐)。化工设备生产厂家,化工装备制造厂家,化工非标设备厂家质量不合格则送入不合格油罐。这些操作可以在另一个正在进油的组分罐满罐前完成,不占用另一个组分罐。因此,在正常操作情况下,每种组分油设2个罐是可以满足要求的。
一个牌号汽油的成品罐(包括调合和成品)在正常操作时,1个罐进油调合,1个罐沉降、切水,1个罐供出厂,3个罐可满足要求。但考虑在运输不均匀及罐的定期清洗等因素仍不影响到正常生产,化工设备生产厂家,化工装备制造厂家,化工非标设备厂家所以规定不宜少于4个罐。
不同牌号汽油的储罐可互相借用,根据需要,各种牌号的产量会有所变化,由于汽油牌号多,生产调度要求灵活,所以规定每增加一个牌号时,应再增加成品罐2个~3个,而不是4个。
4.3.5进罐温度小于或等于90℃的重油可能含有水分,如果高温(温度大于或等于120℃)重油进入低温(温度小于或等于90℃)重油储罐,有可能发生沸溢事故,化工设备生产厂家,化工装备制造厂家,化工非标设备厂家所以规定应分别设置储罐。